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(shí)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已經(jīng)2023年3月27日市場(chǎng)監管總局第6次局務(wù)會(huì )議通過(guò),現予公布,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。
局 長(cháng) 羅 文
2023年4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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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(shí)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已經(jīng)2023年3月27日市場(chǎng)監管總局第6次局務(wù)會(huì )議通過(guò),現予公布,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。
局 長(cháng) 羅 文
2023年4月4日